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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布置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时间:2020-03-18        大    中    小      来源:食品经营科

  

   为确保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全力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16日制定了《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点》,并在318日市市场局疫情防控领导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学校开学前食堂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餐饮安全将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认真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二要组织专项检查。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局要把《检查要点》发给相关学校,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学校食堂检查要将《检查要点》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结合起来。学校食堂验收合格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供餐活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要帮助指导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食堂不得供餐,学校可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师生提供餐饮。三要加强持续监管。开学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省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疫情发生以来,忻州市市场局迅速动员部署,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担当作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扎实的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狙击堡垒,齐心协力为即将到来的高校复学战役打下坚实基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