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新闻 > 工作动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对我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时间:2020-03-24        大    中    小     

    

  

  319-320日,省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新军、独家杰对我市华瑞农产品批发市场、定襄县华泰农贸市场和忻州华美超市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情况进行调研与督导,市局副处级领导姜东平、食品经营监管科和忻府区局、定襄县局的相关人员进行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主要从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经营环境清洗消毒、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要环节,以及疫情期间食品经营企业的防控措施进行了调研与督导。经过现场查看,两所市场的开办者都能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在农贸市场检查中要求经营者严禁现场进行活禽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严格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强化追溯体系建设。严禁经营单位圈养、宰杀、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活体畜禽类动物;在华美超市检查中,重点对猪肉产品经营进行了监督督查,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未经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未附有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猪肉,均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督导组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农贸市场与食品经营者在做好食品经营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两点: 

  一要进一步抓好疫情期间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经营过程控制责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等。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督促和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中交易市场,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所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二要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根据需要,对有可能传播和导致疫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建档,形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数据库。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广使用“一票通”追溯管理制度,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100%建档的基础上,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建档工作。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力争每个市场都有快检室并能正常运行。监督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户严格落实活畜禽禁售要求,严禁采取任何形式在农贸市场进行活畜禽交易。 

  忻州市场局表示,将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并结合现在的复工复业工作,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尽快复工复业,坚决保证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经营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