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变更)
二、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七条。
三、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变更经营地址、经营面积、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及布局流程);
4、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审批流程:受理--审查--审批
六、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备注:
1、办理地点、领取证件地点: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驻中心窗口);
2、联系电话:0350-309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