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
二、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四、申请材料: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审批流程:受理--审查--审批
六、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备注:
1、办理地点、领取证件地点: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驻中心窗口);
2、联系电话:0350-309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