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宁武市场局不作为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5-02-25
信件内容 本人在2025年2月10日下午购买到一条假烟,当日便向中国烟草12313进行举报,次日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公安局,三家联合执法,并在该便利店查处到假烟,当日向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该便利店售卖假烟并怀疑无证经营,要求退赔费用,并对该店进行处罚。至今仍未受理,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5-02-2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宁武市场局不作”属于投诉、举报事项,请通过我局投诉、举报接收邮箱xzsscjgj12315@163.com上传相关事由和证据,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