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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0-09-28        大    中    小      来源:食品协调科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忻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采购食品时,应在亮证经营的商场、超市、商店、小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四、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五、选购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肉类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公示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的胴体上是否加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购买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摊位上是否公示有产地、供货商、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六、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注册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食用。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七、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分割销售的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者是否公示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八、出行旅游应做好个人防护,防疫期间外出就餐时,避免去人员集聚密度大的餐厅。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座位应保持一定距离,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践行“光盘”行动。如果饭菜吃不完,方便储存的菜肴和主食应打包带走,减少食物浪费。 

  九、在选购月饼时,建议去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销售场所或渠道,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上的相关信息。不购买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买回家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方法保存和及时食用。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