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5 大 中 小 来源:食品经营科
2021春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相关经营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一、提高科学防控意识。节日期间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不参加大规模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格控制人数。若需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请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消费者要主动配合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做好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扫码入店等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二、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上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清晰。不要购买过期、无中文标签、标签内容不齐全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野生蘑菇和河豚等野生动植物。食品采购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严禁采购或食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时,要注意扫描食品外包装上的我省“总仓”专用“二维码”标识。尽量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商品和食品,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三、养成良好就餐习惯。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不拥挤、不扎推,减少人员之间交流,提倡采取打包的方式带走用餐。点餐应适量,拒绝铺张,避免浪费,践行“文明餐桌”和“光盘”行动。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公夹”,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四、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制备餐食时应洗净双手,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严格分开使用,餐饮具和加工用具应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各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应提倡员工就地过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检测。认真执行顾客进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绿码通行和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防疫措施。
六、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证据。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应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依法维权。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不人为制造恐慌。疫情信息与数据应以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