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24,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鲜明提出、扎实践行“强化服务年”工作主题,深入开展“办案质量提升年”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特色专业镇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市局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局政策法规科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标准化、质量等多项重点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消费维权、执法稽查、舆情处置等工作受到省局通报表扬,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结合部门职能,研究出台了服务市场主体发展23条措施,确定了6方面66项具体工作目标,采取项目化管理、挂图作战的方式,全面推行服务型市场监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跨区域合作发展
2023年以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多次协同合作会议,签署多个合作文本,持续推动三地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合作。特别是2024年7月,借助前期搭建的三地市场监管合作平台,“忻州优质品牌走进保定”合作洽谈活动在河北省保定市举行,忻、保两市分管副市长出席活动。组织36家企业的135个优质品牌走进保定,与保定市67家企业开展洽谈合作,现场双方企业共签订合同金额8210.1万元。后期,忻州企业依托前期搭建的平台渠道继续深耕对接,将忻州优品品牌销往保定280余家商场酒店。
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调研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用标准引领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助力乡村振兴。圆满完成第二届忻州市标准化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全市奖励15家企业(单位)共138万元。坚持“有解思维”破题立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历经一年的深入调研、资料收集与反复论证,制定并发布忻州地方标准《整沟治理指南》,全面、系统总结了忻州市多年来整沟治理的宝贵经验,为全省整沟治理工作提供了一份可借鉴、可复制的“忻州经验”。2024年参与制定并发布国家标准2项、山西省地方标准2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2项,公开声明团体标准14项、企业标准190项。把雕刻、黄酒、药茶、煤机4个项目作为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特色专业镇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推进。
推进“惠商保”项目落地见效
为全市21.56万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中断损失、财产损失、从业人员人身伤亡和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4项“免申即享”的综合性、普惠性保险扶持,2024年8月底前,市县级财政全部下达预算资金685.6万元,并完成支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赔付金额1697.1万元,惠及商户1962户,理赔区域覆盖率达94%,助力全市个体工商户无忧发展。
质量强市建设扎实推进
全力推进“山西精品”品牌创建工作。指导推荐我市23家企业的23个产品申报2024年“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华茂智能新材料、山西佳诚液压、山西晨辉锻压、山西金宇科林等四家公司接受省精品联合会的现场核查。我市已有7家企业的产品获得“山西精品”认证,山西佳诚液压有限公司矿用非公路前悬挂、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锻造操作机入选第三批“山西精品”。精心开展“惠企直通车”入企宣讲活动16次,覆盖14个县(市、区)500余家企业,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创造
一是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创新。2024年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62件,增长率33%,全市拥有量658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1件;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17121件,2024年新增1553件,增长率达10%。二是积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代州黄酒”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市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5件(总量位列全省前三);还有6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质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助力“知惠行”专项活动,与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及邮储银行忻州分行等6家银行签订了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书,已有6家企业实现专利、商标质押融资7790万元。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奖补工作。2023年度4个获批地理标志持有人均获得省级奖励3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2023年度3个首次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持有人共获得市级奖补6.9万元;2024年度4家企业的专利转化项目成功入选省级资助拟立项名单,各获得省级资助10万元;2024年度1家企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成功入选省级资助名单,并获得省级资助20万元。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组织召开忻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暨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会。全年全市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398份,修改调整6份。抽取4家市直单位开展综合评估,共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文件11份,对8个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文件247份,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文件52份,均已督促完成整改。联合中共忻州市委党校组织“公平竞争政策进党校”宣传活动,第1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60人参加,有力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有效落实落细。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建章立制见实效。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831家次(全市555家学校食堂全覆盖),发现并推进整改问题877个,查办案件93起,发布典型案例2批8起,全覆盖抽检校园食品1322批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已按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工作指引》《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引》作为标准规范在全市学校食堂执行。项目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成立专班,制定专班工作制度,建立定期研判会商、联合督导协作机制,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出台了《特定餐饮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操作规程》《特定餐饮提供者消毒管理技术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市学校共投入资金1194万元,优化了食堂布局,更新了设施设备,食堂软硬件都得到了有力提升,全面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全市共摸排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02家、锂离子蓄电池销售企业37家、锂电池生产(组装)企业1个、充电器销售企业190家;省局抽检电动自行车13批次,发现不合格车10批次;抽检电动自行车电池2批次,全部合格;市级组织技术机构现场检查25家销售企业,发现10批次不合格产品。全市共查办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案件109件,查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0辆。督促经营主体建立了进销货查验制度并进行全面登记,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目前,全市已有28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进销货台帐(完成率92.7%)。针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创新思路、主动作为,与消防、住建等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了“守门员”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电梯使用单位加装智能阻止系统,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由电梯入户充电,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个县133个小区3196台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占全部居民电梯数量的51.7%。推动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与共享换电企业建立协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共有即时配送企业34家,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人员822人,采用换电模式421人,换电比例51.2%。开展电动自行车”诊治”行动,全市已免费检测电动自行车5500余量。
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出台《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全链条的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企业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培训,加强部门协作和交叉检查,共抽查102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92个,发现违法线索14条。完成肉类产品抽检161批次,发现不合格品1批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83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98个,立案65个,移送公安部门案件线索8条。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
全市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73家次、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53家次、燃气具销售单位141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87条,处理报废气瓶3508只;立案查处6起,公布2起典型案例;指导帮扶129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发布安全风险提示14次和液化气瓶安全宣传视频2次。
开展“三表一站”问题纠治和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规范“三表一站”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约谈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与住建、城管、能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并发出工作通报函;全市检查供水单位265家次、供电单位164家次、供气单位137家次、物业小区20家、加油站1371家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单位224家,立案查处33件,分2批发布“三表一站”典型案例17起;检查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3437家,立案查处30件。
持续强化价格监管 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提醒告诫函4次,督促市场主体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二是加强节假日、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对重要民生商品、旅游市场价格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全年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786户次,切实保障了市场价格秩序平稳。三是组织开展医药领域集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及物业服务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管等工作,全年共查办价格案件25起(其中医疗价格案件5起,转供电转供水领域价格案件11起,物业领域价格案件1起,其他价格案件8起),责令退还多收费用60.26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党政同责”,落细“两个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市领导食品安全工作批示9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等会议10次,发放工作提醒函、督办函18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包保主体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99.25%、数据归集率、督导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均排全省前列。今年7月,忻州、大同、朔州共同召开晋北三市食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会议,通报各地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风险隐患情况,深入分析解决监管环节中各类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罐车运输食用油专项检查和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等行动,有效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完成食品抽样检验10270批次,合格率保持97%以上。联合制定了2个学校食堂工作指引和2个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技术规范,为校园食堂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指导依据。聘请60名网络送餐骑手为食品安全监督员,探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率先延伸落实党政同责。在全省率先出台《忻州市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全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落实、部门依法监管的全市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持续夯实药品安全基础。二是率先建成全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以宣贯“两法两条例”为核心,充分利用市局执法队现有办公场所空间,精心打造了两大中心展区和八个工作办案场所,建成十个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点,总面积共645平方米。省局和省市法治办领导参观后,予以充分肯定。三是主动作为树立行刑衔接新典范。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查办吴某刚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出具假药认定书5份,对23种涉案产品出具假药认定意见,案值400余万元。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市场总局典型案例和省药监局督办案件。该案件的查办充分体现了“行刑衔接”威力,落实了“四个最严”要求,震慑了违法犯罪,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药品安全具有重要警示教育和示范意义。四是探索市县两级药品监管纵向协作机制。组建市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定《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程》,建立“交叉检查、线索清单“一张表”管理和线索交办”三项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飞行交叉检查,全年查办药械化案件共168起。2起案件入选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第一批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1起药品网络销售案件入选国家药监局通报案例。
提升工业产品安全水平
一是开展“春季护苗”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商场超市43家,下架不合格儿童用品54件。抽检儿童玩具5个批次,查处不合格儿童口罩案1件。二是统筹开展法兰、化肥、车用油品、建筑和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消防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计抽检65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70批次。三是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排查企业600余家,发现问题50余次,均已整改完毕。四是开展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塑料购物袋经营企业33家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五是配合消防、公安开展消防产品整治行动,完成抽检17批次,对2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2024年共查处不合格案件66件,假冒伪劣案件3件。
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全市164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2千余家使用单位全部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了风险管控清单,有效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全市6家液化石油气、20家工作气瓶充装单位全部建立并运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整治、矿山井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锅炉安全、老旧电梯、隐患排查等行动。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037家,发现安全隐患1071条,完成整改1052条,下达监察指令书245份,立案23件。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修订了《忻州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晋忻梦幻乐园、五台山佛母洞索道公司、忻州锦达电梯公司分别开展了过山车、客运索道突发困人事故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有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五是发挥约谈警示工作作用,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对全市10家电梯检测单位、27家电梯维保单位,31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压实电梯检测机构、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提升工作质量。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办案质量提升年”工作主题,坚持在执法为民,从制度建设、素能提升、行刑衔接、程序流程、合议评查等案件管理各环节下功夫,狠抓全局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行刑衔接
全省开创性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的意见》,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联合市公安局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座谈会,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6.22”假药案,协调上级部门检测涉案产品21种,对23种涉案产品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依法惩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提升办案质效
出台《规范流程提升办案质量的意见》,明确执法办案职责权限,完善衔接联动机制,规范自由裁量,强化监督整改,形成查、处、改的案件闭环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效。出台行政处罚信息通报制度,一案一通报,向各县(市、区)局发出信息通报函176件,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整改处置效果,有效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案件办理整改回访制度,形成查、处、改的案件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营造浓厚氛围
举办了市场监管系统法律“强化服务年”知识竞赛活动,历经初赛网络答题、复赛和决赛现场竞答过程,6.3万人次参与答题,活动充分调动起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业务、学法规、练技能的热潮,全面提升了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提升监管效能
深入开展“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全市全年实施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47个、抽取检查对象3981户次、信用风险分类应用率97.3%;实施系统内抽查计划145个、抽取检查对象1666户、信用风险分类应用率99.3%。全市692次双随机检查中,联合抽查占到79%,实现了部门联合抽查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应用,提升了协同监管效能。
创新普法模式
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以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创建全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展区通过条文解读、典型案例、信息视频、知识科普、实物模型、真假辨别等方式,宣传药品相关法律知识,能为参观人员提供沉浸式科普,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效果,省局和省市法治办领导参观后,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