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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时间:2021-07-28        大    中    小     

  为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事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培育、保护、运用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生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我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0件,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250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7000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件,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达到30件。  

  到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800件,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率达到12000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3件,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达到40件,知识产权主要数据指标进入全省中等行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知识产权培育能力,激发创新活力  

  1、发挥科研项目经费等公共财政资源的导向作用。财政研发经费可以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以应用技术为目标的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实施,要鼓励发明专利创造和专利保护,要引导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造和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管理制度,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综合能源、新型电子材料、煤化工、装备制造、绿色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战略新兴产业方面进行重点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引导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鼓励版权企业注重版权创新,强化创造与运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版权运营,提升版权产品综合价值;强化“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的实施引导,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每年择优支持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制订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提高商标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商标文化;引导农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推进“商标富农”战略,提升农产品商标知名度,做大做强我市杂粮产业;鼓励当地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发力,挖掘、梳理我市特色资源产品,及时整合资源,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结合忻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重点景区和乡村旅游实施品牌战略,创新旅游业态,丰富产品体系,实现景区提质升级;对新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县(市、区),每件给予县(市、区)政府5万元奖励,对新被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每件给予注册人10万元奖励,对新被核准的旅游景区(包括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集体商标,每件给予注册人5万元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激发专利创造活力。贯彻落实省关于专利奖补资助项目和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强化有利于专利质量提升的政策导向,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创造活动,积极开展针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创造激励考核;引导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研发投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实施企业专利提质增效工程;实施专利奖项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西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10万元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自主研发或技术引进,获取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扶持企业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高价值专利与高知名度商标,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和标准的融合,构筑产业知识产权质量优势;充分发挥版权在相关产业领域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型作用,加强版权密集型单位版权工作机制建设,构建版权管理、交易交流、维权保护、衍生开发、宣传教育“五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创新环境  

  6、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机制,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强化电商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强化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知识产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以及不配合调查取证行为、不执行行政决定行为等纳入诚信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工作体系,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和社会第三方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调处、仲裁和法律援助服务,及时降低成本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宣传。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世界图书和版权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企业、高校院所、社区等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实施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工作,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推进成果转化  

  10、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借助省级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立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实现市、县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全覆盖;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境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代理人依法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代理人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新兴产业方面进行专利布局,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创造、吸纳、承接和转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重大专项,鼓励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许可的形式与企业合作,提升成果转化成效;落实《忻州市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吸引国内外、省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忻创业,按照《忻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实用新型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5至10万元的补助;对带项目、带资金来忻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经评审,确认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且其研发成果进入产业化阶段,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金融与财政的联动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建立系统化、流程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加大对首贷客户、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优化险种运营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完善专利保险服务体系。(忻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广专利产业化运用。依托国家专利交易平台和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鼓励专利权人以专利许可方式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鼓励本地企业加大对高含金量专利的引进、吸收和转化;完善企业专利交易扶持政策,企业购买获得省级以上发明专利奖的发明专利,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本省实施转化的,按发明专利技术交易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忻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忻州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及时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从全局高度主动研究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大资金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建立稳定的知识产权投入增长机制,统筹使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维持、实施转化费用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优先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示范企业给予补贴扶持,促进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或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我市重大人才工程,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扩大知识产权人才规模、提升人才综合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协调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熟悉知识产权业务的企业创新人才。  

  (四)强化督导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扎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定期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和相关工作信息。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工作部署落实和重点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