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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

  时间:2022-06-01        大    中    小      来源:化妆品科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儿童化妆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选择正规的商家和有信誉的品牌,保留发票、收据以及付款记录等购物凭证。

  二、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手机APP来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三、注意包装可视面上是否有“小金盾”标志。(适用于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以及2023年5月1日后所有的儿童化妆品。)

  四、注意包装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五、辨识是“妆字号”还是“消字号”产品。要给孩子使用“妆字号”产品。

  六、尽量购买配方组成比较简单,不含香料、酒精以及着色剂的产品,以降低产品对儿童皮肤产生刺激的风险。

  七、拒绝选购和使用宣称有“医疗作用”“特殊功效”“零添加”“快速有效”的产品。

  八、使用儿童化妆品前应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者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有没有变味。

  九、应当按照化妆品标注的使用说明使用化妆品,并妥善保存产品。儿童首次使用一款化妆品前应先少量局部试用,如出现过敏等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